軍標砂塵試驗箱的吹塵試驗要求
2025-06-14
軍標砂塵試驗箱的吹塵試驗要求主要依據GJB 150.8A-2009《軍用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 第8部分:砂塵試驗》。以下是詳細的試驗要求和步驟:
一、試驗目的
目的:評估裝備在砂塵環境中的適應性和可靠性,確保裝備在沙塵暴等惡劣環境下的正常工作。
二、試驗條件
試驗用塵:使用干燥的滑石粉,粒徑小于75μm,金屬絲直徑為50μm的平面網狀篩。
試驗箱溫度:常溫至60℃。
試驗時間:根據裝備類型和要求,通常為2小時。
三、試驗步驟
1.樣品準備:
將試驗樣品清理干凈,確保表面無油污和雜質。
將樣品放置在試驗箱內,確保樣品所占面積不超過試驗箱面積的50%。
2.試驗箱準備:
檢查砂塵試驗箱的密封性,確保在測試過程中不會漏氣。
將滑石粉加入試驗箱,確保粉塵均勻分布。
3.試驗過程:
啟動試驗箱,使粉塵在試驗箱內形成均勻的懸浮狀態。
試驗過程中,保持試驗箱內的溫度和壓力穩定。
4.試驗結束:
試驗結束后,關閉試驗箱,取出樣品進行檢查。
檢查樣品的密封性能和功能是否正常。
四、試驗結果評估
結果判定:
如果樣品在試驗后仍能正常工作,且內部無明顯灰塵沉積,則判定試驗合格。
如果樣品出現功能故障或內部有大量灰塵進入,則判定試驗不合格。
通過上述步驟,可以確保軍標砂塵試驗箱的吹塵試驗符合標準要求,從而有效評估裝備在砂塵環境中的適應性和可靠性。